山东鲁环检测欢迎您! 服务热线:0531-88886181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)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>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金乡高鹰辐照技术有限公司食药品辐照技术加工服务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说明的事项)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金乡高鹰辐照技术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食药品辐照技术加工服务项目(一期)
建设单位联系方式:周经理15853765247
公示时间:2026年6月17日~2026年7月15日,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金乡高鹰辐照技术有限公司食药品辐照技术加工服务项目验收报告.pdf